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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用立法为信用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2020-05-29

      信用立法有必要但不应过度泛化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关于信用立法的问题,目前中国的失信行为较多,一定程度上的信用立法是十分有必要的。

       失信行为较多的主要原因在干失信成本太低。从信用理论的体系来讲,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直接导致信用风险的急剧升高,欺诈现象频发,各种各样的失信行为随之而来:一是失信外器力度不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罚金数额较少,震慑力度不足。

       因此,政府需要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交给市场主体自行判断,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通过联合惩戒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震慑力。但要严格明确联合惩戒的界限和程序,避免出现过度惩戒、侵犯隐私权等问题。

       总体来讲,信用立法是当前社会所需要的,主要用干明确规范联合惩戒的界限问题,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及使用等。但立法不能过度的泛化、笼统,应该尽量具体化,从而达到规范公共信息和市场信息,解决联合惩戒界限不清等问题的目的。

       前海梧桐并购基金合伙人李政:证券市场是商事行为非常密集的市场,每0.01秒都会发生交易,是十分复杂的市场形态。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市场迫切地需要构建起一个信用法律体系,确保整个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可信性和有效性。

       目前在证券市场上中信用问题引发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证券市场的征信问题,包括投资人,发行人、中介机构,以及主要核心人员的征信问题等。从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许多征信公司受到了政府的处罚,都是因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失信问题。另一方面是证券市场且体的失信行为的表现问题,这一部分应该是整个证券市场信用法律问题的核心、比如一些曲型的市场操纵行为,内墓交易行为和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笔都属于失信行为。

       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应用逐渐深入,而证券行业与信用行业高度相关,大数据、区块链的介入也对征信领域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区块链技术对信用制度的影响和革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区块链技术实现金融基础设施去中心化,未来金融基础设施将谝布全球;二是区块链技术破解了国际贸易中存在的信用难题,区块链信用证可以通过以算法为基础的运算机制,取代人和人,人和法人,法人和法人之间,较难以建立的信用关系,三是区块链技术使整个银行客户信用体系得到优化。

       但在新技术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有两个方面的风险。其一是技术风险,目前全球证券市场的区块链应用技术都可能存在漏洞;其二是信息风险,区块链技术同样存在泄露客户信息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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